原标题:盘点终身禁入保险业的N种“罪”:职务侵占、欺诈成重灾区!
来源:A智慧保
罚款、禁业、吊销营业许可证、终身禁入保险业,越来越重的监管处罚,正在保险业上演。
近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百万级”罚单频频落在保险业头上,尤其是自12月1日起,多家险企或保险资管公司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被监管处以百万的罚款。不过,在监管开出高额罚单的同时,“A智慧保”发现,曾经不多出现的“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处罚,在今年也格外多。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对大地财险云南分公司一员工刘某开出“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原因是其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据悉,此前关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这一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一般给予罚款处罚,但在监管趋严的大趋势下,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进一步看清“终身禁入保险业”背后的原因,同时警醒行业,“A智慧保”整理了多个“终身禁入保险业”的案例,看看这背后的N种“罪”。
利用职务之便
侵占或谋不当利益
都说“在其位,谋其职”,但有时在利益的诱导下,职务也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件“隐形衣”。
在保险业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并不少见,不过在此之前,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被监管进行罚款处罚,但随着监管趋严,以及看事件的影响度,也有很多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当利益的人被踢出了保险业,并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例如此次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大地财险员工刘某。其实,关于刘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裁判文书网上早已被公开。
据悉,2022年4月,裁判文书网曾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具体来看,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刘某利用担任大地财险云南分公司新零售暨线上助理,负责对公司的客户进行礼品发放、优惠政策配置及管理的职务便利,以为客户充值加油卡的方式将其经手的公司资金套现后用于个人挥霍。
经司法会计审计,刘某非法占有的资金共计386.6万元。上述行为被公司发现后,刘某已于案发前退还赃款13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钱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责令刘某退赔被害单位大地财险云南分公司256.6万元。
与上述案例类似的还有今年9月份,时任恒大人寿重庆分公司的银保客户经理李某某,其也因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终身禁业;今年2月份,林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保险费用被原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今年5月份,太保寿险南阳分公司员工李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原银保监会南阳监管分局给予终身禁入保险业的处罚等。
利用代理人身份实施诈骗
保险代理人,是连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中间纽带,帮助保险公司进行销售,为客户提供保险推荐。但在这一销售过程中,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保险代理人身份行诈骗之实。
例如,今年6月,原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披露,时任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太原市平阳支公司个险代理人的杨某在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利用其个险代理人身份,对13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172.75万元。其中,8人为该保险公司客户或其亲属,杨某对其中5人的诈骗行为均曾以“办理保险、处理保单、办理退保”等理由实施,最终杨某被终身禁业。
7月,原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又公布太保寿险长治中心支公司原个险代理人辛某某,利用其保险代理人身份,谎称保险公司为回馈老客户,特推出高息存款项目,先后从5人手中骗取122.2万元用于还债,辛某某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披露一则罚单,指出时任国寿郏县支公司负责人于某在保险从业期间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于某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虚假理赔、虚构保险事故
众所周知,“五虚”问题是保险业内的顽疾,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和虚挂保费,已严重扰乱保险市场。而为了更好整治,监管对触犯这些问题的人或险企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今年以来,就有人因上述部分原因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例如,今年5月,原银保监会延安监管分局披露,李某某、贺某某因中航安盟延安中支“农业保险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虚构投保标的虚假理赔”违法行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8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时任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刘某某,因利用公估案件经办人身份虚构保险事故、伪造理赔材料及公估报告,被责令终身不得从事公估业务。
还是8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披露对阳光信保的处罚,指出其存在违规投资设立SPV公司;违规利用SPV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编制虚假报表和资料;风险控制不到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违规行为。在一系列处罚中,时任该公司银行事业部负责人杨某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内控不到位,私刻公章骗资金
“伪高管”履行职权
除以上违规行为外,还有一些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例如,今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公布的一张罚单,指出长江财险黄石中心支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私刻公章骗取客户资金;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权等违规行为,时任长江财险黄石中心支公司销售总监的王某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严监管重处罚
年内13人已被终身禁业
保险监管,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随着保险业发展,严监管模式已成为当下的主流趋势。无论是从罚款的数额看,还是罚款的力度,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严厉。
单从“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这一项处罚,今年以来就格外多。据“A智慧保”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3人被终身禁业。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也被禁业,只不过他们不是被终身禁业。
例如,今年8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一则罚单指出,时任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勘查定损员的齐某,存在勾结业外人员,通过伪造单方或双方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因此,监管给予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今年7月,原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指出,时任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实际负责人的孟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用其本人微信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账号,将应退给美联盛航吉林分公司的退保佣金总计277297.07元据为己有。因此,监管给予其禁止三年内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正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的,“我们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或许,还有一些人将被踢出保险业。